留学德国讲座之学在德国(教育)
德国高校教育简介
添加时间:2012-06-04  作者:   来源   访问量 :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高等教育非常普及。各类高等学校共有368所,分布在16个联邦州,注册学生总数约190万。其中综合大学(含理工、全科、师范大学等) 127所,学生130多万;应用科学大学186所,学生48多万;艺术,音乐类院校55所,学生3万余名。目前在德国的外国留学生总人数约14万。每年入学新生人数约22万。各类大学共设专业400余个。德国的高等学校绝大部分都坐落在人文环境良好、自然环境优美的城市。优越的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为完成大学学业提供了客观和物质上的保证。德国许多大学均有数百年的历史。近代德国高等教育改革先驱者威廉.冯.洪堡(17671835)提出的研究与教学相统一的原则至今仍被推崇为大学治学的指导思想。综合大学主要是培养科学后备力量,强调专业理论知识的系统化,其毕业生通常都有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科学研究能力。伴随现代工业经济的飞速发展,需要培养大量具有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能力的专门有用人才。因此,近几十年应用科学大学应运而生,方兴未艾,其教学密切联系实际,毕业生除了掌握必要的专门理论知识外,实践能力很强,因此受到企业的欢迎。艺术院校提倡发展个性和创作自由,最大限度的培养和发挥个人的创造性。德国高校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可自行决定聘任教授和招收学生。德国大学实行学术自由。在课程设置上除少数必修课之外,学生完全可以根据专业要求和自己的志趣安排学习计划和选修课程。保姆式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入学后往往感到茫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能适应这种情况。因此,想到德国去读大学并学有所成,除基本的经济条件外一定要有优良的学习成绩,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生活能力,以及高度的学习自觉性;当然,扎实的德语知识和熟练的运用能力更是必不可少。

德国的高等学校根据其任务性质可分为三种类型:

< 综合大学:这是一种学科较多、专业齐全、特别强调系统理论知识、教学科研并重的高等学校。此类大学设有工科、理科、文科、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神学、医学、农学以及林学等学科。类似的院校还有:理工大学、师范大学、全科大学以及体育大学、行政管理和国防大学等。全科大学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建立的,它集传统综合大学、师范大学、应用科学大学和艺术院校之大成,设有多学科、多层次的专业和课程。

< 应用科学大学:此类大学大部分历史较短,规模不大,一般只设有一、两个或最多几个专业,但其特色极为突出。分别设有工程、技术、农林、经济、金融、工商管理、设计、护理等专业,原则上不设一般意义上的文科类专业。其课程设置和内容除必要的基础理论外,多偏重于应用,专业分类较细,教学安排紧凑,学制较短。

< 艺术学院和音乐学院 (其中包括戏剧学院和电影学院等)此类大学相对来说数量不多,规模不大,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实行小班或个别教学,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和艺术才能。

以上三类大学属同等的高等学校,通过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可获得硕士或相应级别的学位,并具有国家承认的同等证书职业资格。德国大学没有正式的名次排列,也没有重点大学与普通大学之分,任何一所大学都有自己的特点,在专业设置上都有自己的强项。目前,一些媒体对德国大学现状进行了评比,分别按专业、师资力量、学校的软硬件等进行排列,有关详细信息可在以下网页上获得:www.universityranking.de 。上面已经提到德国高校因类别和专业的不同,规定的学习年限也不同,但一般为46个学年,每个学年又分为两个学期,即冬季学期和夏季学期。也就是说,综合大学至少要修满812个专业学期,但由于必修和选修课程甚多,对毕业论文的要求甚严,学生往往需要延长12年时间方能完成全部学业。应用科学大学课程安排紧凑,包括实习在内至少要修满8 - 9个专业学期,学生无特殊原因不得任意延长学习期限。少数学校设有学制为3(6个学期)的学士班。艺术院校通常需读710个专业学期。中德两国签订了关于双方学历互认的协议。协议规定:在德国获得的学士和硕士在中国仍然被视为学士和硕士。在德国的综合性大学获得的硕士在中国被视为同等的硕士学历,而在应用科学大学获得的硕士被承认为学士。

大学的课程分为两个阶段,即:

一、基础阶段 (Grundstudium) :通常为4个学期,主要学习基础课程。

二、专业阶段 (Hauptstudium) :因专业而异,一般为4 - 8个学期或更长,学习硕士专业课程,做毕业设计以及撰写毕业论文。

修完基础阶段的课程,积累足够的学分单 (Scheine) 后,必须通过"中期考试"(Zwischenpruefung, Vordiplompruefung, Diplomvorpruefung) 才能进入专业阶段。

修完专业课程,通过毕业考试,完成毕业论文,即可获得相应的学位。毕业考试根据不同学科分为高校考试、国家考试和教会考试三种。大学的理科、工科、经济学和社会学某些专业的学历文凭为Diplom;语言、文化、法律和部分经济、社会等人文学科的学历文凭为Magister/Magistra Artium (M.A.);考取教师、律师、医生和药剂师等则授予"国家考试 (Staatsexamen) 证书";应用科学大学的学历文凭均为Diplom (FH);艺术和音乐院校的学历文凭为Magister或相应的证书。以上文凭均具有同等的"职业鉴定资格"

新设的"国际课程" (Internationale Studiengaenge),根据学制长短可分别获得不同的学位:学习5-6个学期考试合格获"学士" (Bachelor) 学位、在此基础上再学3 - 4个学期可获"硕士"(Master/Diplom/Magister) 学位。

高校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如果成绩优异,经教授(博士导师Doktorvater)同意,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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